一、有關本校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錄取名單業於115年6月11日(四)公告於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網站,敬請各考生務必至相關網站查詢,亦可參閱本公告附檔。考生若因未查詢而致影響自身權益,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本項招生管道報到方式採書面通訊報到,請於115年6月24日(三)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函件,將報到文件寄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收件人請填寫「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報到」字樣。(校址: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
三、獲分發之錄取生須依本校規定完成報到手續,若未依本校規定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若欲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應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簡章附錄十八,如附檔),並於115年6月24日(三)前(郵戳為憑)向本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四、錄取通知單業於115年6月11日(四)以限時掛號郵寄予錄取生,請錄取生留意收信,並依規定期限辦理報到或放棄錄取資格。錄取生可自行下載列印書面報到表(如公告附檔)並填妥後,依照上述說明郵寄至本校辦理報到作業,惟錄取生不得以未收到信件為由要求延遲報到或放棄錄取資格。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規定辦理。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