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勘誤內容如下:
(一)簡章頁次第10頁:「壹拾貳、簡章分則-招生系所別、類別、名額」列表中,人文與科學學院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之逕讀博士學位招生名額修正為1名(原為0名)、本次招生名額修正為5名(原為6名)。
(二)簡章頁次第24頁:簡章分則-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之招生規定中,流用原則增列「2.逕讀博士學位遇缺額時,得流用之。」;備註增列「逕讀博士學位1名」。
二、檢附本項招生修正後之招生簡章,如附件。